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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博州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的通知》(博州政公办发〔20183号)要求,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将采取按月考核的方式进行,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并折成相应的加、减分值,年度考核时将各项工作的加、减分汇总,即为年度考核成绩。现将《精河县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精河县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

      2. 精河县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

   3.精河县政府网站每月信息报送任务统计表

 

 

2018121

 

附件1

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县直部门适用)

 

考核项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

15分)

概况信息

(3分)

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公开电话,内设机构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公开本部门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计划总结

2分)

1.公开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总结等信息。

决策公开

5分)

1.重大决策: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未更新扣2分。

2.会议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会议类栏目,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办公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情况。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未更新扣2分。

人事信息

3分)

1.选拔任免:公开人事任免和任前考察、公示信息;

2.考录信息:公开政府公务员、事业编、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岗位的招考流程、录用情况等信息。未更新,扣2分。

建议提案

2分)

公开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未更新,扣2分。

重点领域公开

40分)

行政权力公开(4分)

1.权责清单:根据《关于推行自治州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660号),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知和监督;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图;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高效原则设置流程图;

3.“双随机一公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单位、执法范围、证件编号等)。公布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4.行政执法公开: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以上内容未更新,扣4分。

财政资金管理(4分)

1.预算和决算报告,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2.民生资金使用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以上内容未更新,扣4分。

重点领域公开

40分)

审计结果

2分)

审计结果公告及公告解读、整改情况、年度审计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未更新,扣1分。

住房保障

3分)

1.公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任务量、项目清单,工程开工、进展、竣工等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

2.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以上内容未更新,扣3分。

医疗卫生

2分)

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教育领域

3分)

公开所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双语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信息。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重大项目

4分)

1.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示范项目、专家库等信息。以上内容未更新,扣4分。

环境保护

3分)

公开所辖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每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信息。以上内容未更新,扣3分。

食品药品安全(2分)

定期公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减税降费

2分)

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是否对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进行公开。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社会保障

2分)

公开社保、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报销标准、目录内容等信息;公开低保标准、申请条件、补助发放信息;如有灾情,发布本地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扶贫攻坚

3分)

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以上内容未更新,扣3分。

产品质量

2分)

公开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结果;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公示。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化解产能

2分)

集中发布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己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分)

公开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以上内容未更新,扣2分。

依申请公开

(5分)

     

 

答复时限

2分)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复格式及内容2分)

以邮件形式提供的答复书中显示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或落款,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同时还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对决定不公开的,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

政务服务公开

9分)

 

 

     

 

办事指南

4分)

公开每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公开不全扣1分。

中介服务清单(3分)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逐个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内容。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2分)

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公开不全,扣0.5分。

 

 

 

 

 

 

 

 

 

 

 

 

 

政务公开参与度

 

17分)

政策解读

5分)

1.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性文件关联阅读;

2.主要负责人解读:年度内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

3.政策推广情况: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

交流互动

1分)

能运用县政府网站、新媒体了解民情,为民服务,解决与群众日常密切相关的问题;对群众的问题及时做出反馈。

新闻发布会2分)

部门年内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热点回应

1分)

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利用报纸、新闻网、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以及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新媒体应用5分)

1.原创信息发布不少于10/月,转发365-体育在线博州政府网微博不少于50/月;(3分)

2.根据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本单位须开通政务微博;(1分)

3.政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不能及时更新的予以关闭,确定保留的,每月更新不少于10条。(1分)

制度建设

3分)

发布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制度等。(3分)

政务公开能力及保障

 

14分)

网站更新

10分)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更新维护及时,历史数据可查,目录内容要素齐全、版面规范;

2、通过县政府网站每月更新不少于40条;

2.政务公开栏目标准优化栏目设置,每月更新不少于40条,通过邮箱报送信息不少于10条。

领导机制

4分)

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定1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且配备专职人员。

月度通报

     

 

1. 网站信息上传未达标扣0.2分;

2. 微博原创数未达标扣0.2分,转发未达标扣0.2分;

3. 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达标,扣0.1//月;

4. 对自治州、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扣0.5/次;

5. 5.公开平台栏目(除部门概况外)整月无更新,扣0.5/个。

加分项

1.除部门概况栏目外,其他栏目每月按时更新不少于10条,加0.2/月;

2.公开、政务服务、网站管理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加1/次;

3.新闻发布会,加0.5/次;

4.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数超过100/月,当月加分0.5分;

5.公众号深度开发,关注数在2万人以上,加1分。

 

 

 

 

 

 

 

 

 

 

 

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乡、镇、场适用)

考核项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

60分)

基础信息

公开(10分)

1.基本概况:本级政府行政区划、自然地理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发展情况;每年更新一次,未更新扣0.5分。

2.机构设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组成及其职责、联系方式等,以“三定方案为准”;内容不全扣0.5

3.领导信息:本级政府领导简历、照片(免冠)、职务、分管工作,可以领导子站形式公开。实时更新,未更新扣0.5分。

4.计划总结:公开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总结等信息。

决策公开

10分)

1.重大决策预公开。(1)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等内容。(2)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的整体情况;对不采纳意见说明理由;

2.会议公开。通过网站会议类栏目,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办公会议或其他会议情况;

3.政策性文件。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政策性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以上内容未更新扣10分。

执行公开

10分)

公开本级政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未公开,扣10分。

管理公开

10分)

1.执法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2.民生资金使用。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本单位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

服务公开

(10)

1.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结果公开

(10)

1.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本部门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以及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答复结果;

2.决策贯彻落实结果公开:对承担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事项;

3.决策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或高校科研机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估结果;

4.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以实际开展文件清理情况为主)

依申请公开

(4分)

答复时限

(2)

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复格式及内容(2)

以邮件形式提供的答复书中显示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或落款,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同时还要盖有公章。答复内容翔实、依据明确;对决定不公开的,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

政务公开参与度

(18分)

政策解读

(6)

1.负责人解读:年度内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

2.推广情况: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运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情况。以上内容未公开,扣2分。

热点回应

(2)

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利用报纸、新闻网、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以及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新媒体应用(10)

1.原创信息发布不少于10/月,转发365-体育在线博州政府网微博不少于50/月;(3分)

2.根据州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本级政府须开通政务微博;(1分)

3.政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不能及时更新的予以关闭,确定保留的,每月更新不少于10条。(1分)

政务公开能力及保障

(18分)

制度建设

5分)

公开本级政府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如: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

领导机制

(3)

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定1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且配备工作人员。

网站信息更新(10)

1.每月更新不少于30条,每月通过邮箱报送信息,具体报送任务见附件。

月度通报

1. 网站信息上传未达标扣0.2分;

2. 微博原创数未达标扣0.2分,转发未达标扣0.2分;

3. 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达标,扣0.1//月;

4. 对自治州、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扣0.5/次;

5. 5.公开平台栏目(除部门概况外)整月无更新,扣0.5/个。

加分项

1.除部门概况栏目外,其他栏目每月按时更新不少于10条,加0.2/月;

2.公开、政务服务、网站管理受到上级以上表彰,加1/次;

3.新闻发布会,加0.5/次;

4.网站或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数超过100/月,当月加分0.5分;

5.本级政府关注“365-体育在线”微信、微博人数达90%以上,加1分。

 

附件2

 

精河县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

 

大河沿子镇政府、托里镇政府、茫丁乡政府、精河镇政府、托托镇政府、八家户农场管委会、阿合其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商信委、县农业和水利局、县林业和畜牧局、县档案局、县民宗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招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农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3

 

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任务统计表

 

机构 序号 单位

 应报条数

(每月)


    乡
    镇
    场
1 八家户农场 30
2 托里镇 30
3 托托镇 30
4 茫丁乡 30
5 大河沿子镇 30
6 阿合其农场 30
7 精河镇 30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县公安局 4
2 县文广新局 10
3 县林业和畜牧兽医局 15
4 县环保局 10
5 县发改委 10
6 县国税局 10
7 县住建局 10
8 县科技局 10
9 县财政局 10
10 县行政服务中心 10
11 县地税局 10
12 县人社局 10
13 县民政局 10
14 县司法局 4
1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16 县商信委 10
17 县档案局 4
18 县审计局 10
19 县统计局 10
20 县农机局 10
21 县招商局 10
22 县国土资源局 10
23 县交通局 10
24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5
25 县征收办 4
26 县旅游局 10
27 县气象局 4
28 县农业和水利局 15
29 县教育局 10
30 县安监局 4
31 县地震局 10
32 县民宗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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