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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8年01月11日 17:51      作者:人大报道组    来源: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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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号,在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县人民法院院长亚力坤向大会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323件,审(执)结3833件,(含旧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88.67%。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5件363人,审结204件344人,结案率94.88%。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92件,审结2215件,结案率92.6%。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件,裁定准予执行1件。

县法院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2017年,共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7件,调撤率60.71%,调解民商事案件1046件,撤诉民商事案件675件,调撤率77.69%。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服务群众、监督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16件,陪审率10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7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700余份,受教育群众4200人次。

2018年,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稳定促发展。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依法履职,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坚持为民司法,进一步践行服务宗旨和目标。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队伍树立司法公信。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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