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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一村一月一活动”工作情况通报

各农牧业队、社区:

2017年10月6日,场管委副场长倪天青在场四楼会议室,组织各农牧业队支部书记、文化宣传员召开文化工作列会及工作安排,强调每月20日的文化固定活动日,按时开展文体活动并每月22日前必须把相关材料上报给场文化站,近期个别队未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严重影响了上报给县的进度。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决定

1、9月份未按时上报一村一月一活动图片、信息的农牧业队有:腾飞社区、牧业二队,给予腾飞社区和牧业二队通报批评并对腾飞社区文化宣传员岳万英罚款100元,牧业二队文化宣传员坤杜孜罚款100元。

2、10月份未按时上报一村一月一活动图片、信息的农牧业队有:农三队、农七队、农八队、牧业二队。给予农三队、农七队、农八队、牧业二队通报批评,并对农三队文化宣传员杨巧珍、农七队文化宣传员李新华、农八队文化宣传员李明霞、牧业二队文化宣传员坤杜孜各罚款100元。

二、工作要求

1、各农牧业队“一村一月一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挂钩,请各队每月20日文化固定活动日按时开展文体活动并22日给场文化站及时上报开展活动图片、信息。

2、以上处罚人员三天内罚款交到场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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